特别约定:
1.本报价为16人以上出团价格,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我社将提早5天(含出发当天)通知,全额退回团费,不作任何补偿,敬请原谅。
2.本报价只对持中国护照旅游者有效,港澳台及持外籍护照旅游者价格另议。
3.60岁以上的老人参团需有直系亲属的陪同;所有旅行者参团时请如实告知旅行社身体状况,患病旅行者和孕妇不得参团。由此引发的问题由旅行者自已承担。
4.资料递交受理之后,游客如需取消出游计划,我社将视团队操作进度收取违约金:若机票未开出,将收取机位定金损失1000元/人;若机票已经开出的,团费全额损失,费用不退。
5.领事馆有权给予或不给予中国游客签证,也有权在不给予其签证的护照上盖拒签章,此为政府外交行为,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签证发放及是否准许入境系国家的主权行为,持有有效签证,仍因某些原因被目的地国拒绝入境,系不可抗因素,我司概不能负责,其团费损失不能退回,所产生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旅游者自理。
6.旅游者需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旅行社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旅游者时,旅行社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7.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最终行程以出团说明书为准。旅行社保留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意外事件导致行程变化,从而对出团日期、线路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地接社保留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意外事件对行程顺序进行前后调整的权利。如遇当地公共假期、节日、气候状况等意外状况,上述行程次序及景点可能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本公司不做预先通知,不退任何费用,敬请谅解。
8.于航班抵离延误或长途汽车交通状况,当地交通状况会影响每天的乘车时间以及参观游览购物的时间,致使实际乘车时间和参观游览时间以及购物时间会与本行程表所列有差异,敬请谅解。
9.航班时间以航空公司公布为准。航空公司若临时对航班作出任何更改,我司只能知情后尽快通知。如航空公司原因造成飞机延误,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增加,我社将不做出任何赔偿,但会尽力协助处理和争取航空公司对客人的合理赔偿。
10.团队酒店由旅行社安排,如指定酒店则一团一议。如出现单男或单女,旅行社尽量安排旅游者与其他同性别的团友拼房,若未能安排拼房者,可自行选择与同行亲友加床(第三人加床)或自行补房差享用单人房。泰国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普遍比国内略差一点。任何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是属于该网站自己的评估标准,不代表该酒店的真实档次或星级。
11.酒店常会出现超卖或者爆满的情况,届时将更换同等级别的酒店或者升级,更换酒店的差价由酒店来承担,我社不做任何赔偿,敬请留意。
12.旅游者因个人自身原因临时自愿取消或放弃行程中所包含的项目(如景点、酒店住宿、用餐、乘车等),组团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均没有任何费用退出。因为组团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已经将团体预定的协作费用拨付到第三协作方。
13.根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旅游者在旅游中途一律不允许脱团(自由活动除外),若脱团旅行社有权利终止后续服务,且费用旅行社不作退还,并有权追缴罚金以及报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旅游者承担,旅行社概不负责,如有不便敬请谅解。若有亲朋好友相聚,建议最好安排在每天的团体行程结束后,在酒店小聚,或安排在自由活动时间。
14.如新办护照必须向旅行社及时如实反馈办证情况。如临时发现护照过期或不足有效期者,旅行社有权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扣费。凡是第一次使用换发的新护照,必须携带老护照才能出关。
15.因旅游者的护照、签证或其他私人问题(如曾上过黑名单,偷渡客,犯罪嫌疑人,护照过期,有不良记录,假签证和借证过境等)以及有关边检、海关等政府行为,而导致旅游者不能如期出境或不能出境或无法进入将要前往的国家或地区,非旅行社过失的,一切责任由旅游者自负,旅行社概不负任何责任及做任何赔偿。
16.持台湾护照,香港、澳门特区护照的旅游者请出入关时带好护照和台胞证、回乡证。持外籍护照的请自带护照并确认有多次往返中国签证。如因客人自身原因而造成无法出入境的,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负。
17.自备签证参团者,请自行核实签证是否有效,旅游者须提供与护照一致的名单,以供旅行社出票。出入境如因客人签证或自身护照不良记录,导致不能出入境,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均由客人自行承担,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费用,敬请留意。
18.行程中所有自费活动客人均自愿选择,但旅游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同意参加该自费项目。
19.行程中有进购物点(旅行社与游客协商一致,详见补充协议)。旅游期间的购物行为属旅行者自身行为,于旅行社无关;请旅行者购物前自行了解清楚。行程内有经过景区、餐厅、商场、集市、中途休息站等的商店,不属于旅行社指定购物店,旅行者自行购买出现的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20.泰国是一个习惯收取小费的国家,一般酒店服务生提行李、送水、整理房间均要给20铢小费;行程中按摩小费约为50铢/位,SPA小费约为50铢/位,骑大象给象夫小费约为20铢/位,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1.旅行社已为游客办理旅行社责任险。提示:所有人都不含财产保险。在旅途中出现财物被窃、被劫、丢失等情况,均不在保险索赔范围内,敬请留意。旅游期间如发任何意外,可会引致庞大的医疗费用、财物损失及其他开支。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伤害及财物等综合保险!有关各项保险及赔偿均按照保险公司所列明之赔偿细则。如果客人在旅途中有任何不适或发生医疗事故而需要医疗服务,请立即与导游联系,医疗费用请客人先行支付并务必保管好所有相关的医疗单据,以便回国后自行或由旅行社配合向保险公司索赔在相应旅游保险条例内规定的金额。
22.希望旅游者在旅行结束后协助填写《游客意见调查表》,以便旅行社及时掌握市场、线路以及各地的接待情况,逐步完善产品并提高服务质量。
请联系客服下载《柬埔寨、越南旅游温馨提示》、《旅游自由购物补充协议》、《健康声明书》。